根据2017年6月《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收费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校区按照三类区域等级对进入校园办事的外来车辆实行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计费方式 | 标准 | 24小时最高收费 | |
计时收费 | 3小时内5元 | 超过3小时后,1元/小时 | 20元 |
同门进出20分钟内免费;异门进出不享有20分钟内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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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3小时后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2、为限制外来车辆借道、穿越校园,异门进出的车辆不享有20分钟内免费。
3、本收费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往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停止执行,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告
乐鱼(中国)保卫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