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中国)保卫处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对四轮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有限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谈判编号:闽农林大保【购】2017007号四轮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表:谈判货物一览表
三、递交材料时间:同开标时间。
四、报名地址:乐鱼(中国)保卫处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保卫处208室)。
五、开标时间:2017 年 11月 2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址:乐鱼(中国)保卫处208会议室。
七、投标人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乐鱼(中国)保卫处联系。
八、以上如有变更,乐鱼(中国)保卫处网站(http://bwc.fafu.edu.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人:邓老师熊老师联系电话:0591-8371092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乐鱼(中国)保卫处
邮编:350002
谈判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总价限价 |
1 | 1 | 四轮电动消防车 | 一辆 | 详见第三章 | 61000元 |
注:
1、报价人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相关鉴定检测、人员培训、检验、计量、税金、车辆保险合同等一切费用。
3、报价人所报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闽财购[2014]21号)要求,本次采购产品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只接受国产产品参与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6、完工期: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
7、完工地点:乐鱼(中国)保卫处。
8、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9、随车赠送车险保险合同一份,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车上座位责任险,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