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林文〔2017〕100号)精神(详见附件1),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珍贵阔叶树丰产培育、森林生态功能修复、工业用材林、高效能源林、经济林优质高产定向培育、优良林木种苗繁育与花卉培育、林下经济、林特资源开发及高效加工利用、木质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木质材料循环利用、现代林业装备与林业信息化技术推广与示范等。
二、申报对象
1.正在承担实施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担任其他省级财政推广项目主持人。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18年-2020年。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对社会、环境、资源没有危害。
3.申报项目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要落实好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规模等。
5.鼓励科研机构、推广机构与企业、生产单位联合申报科技推广项目,优先支持林业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项目。
6.推广项目所应用成果权属清晰、无异议,应写明成果来源、技术水平、成果适用范围等。
三、补助标准
学校推荐数不超过6个,每个补助10-3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程序
1.填报《福建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填报《2018 年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3.请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海峡创业育成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95721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林文〔2017〕100号).pdf
海峡创业育成中心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