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下简称“结余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闽农林大科[2016]4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结余经费纳入学校“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统筹管理。现就开展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实际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处于学术不端行为处分期内、或列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申请;
2.没有到期未结题的各类主持项目;
3.在申请使用期内尚未退休的科研人员及经学院研究同意由学校延聘或返聘的科研人员(在申请使用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申请人,须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其延聘或返聘、并签署意见后,由校人事处核定,且经费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延聘或返聘期限);
4.每位申请人同一批次申请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资助范围
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科研人员按照问题导向、面向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以及学校“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任务、重点发展领域及主攻方向、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自主选题,开展基础前沿研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多学科联合产学研项目、交叉学科领域创新性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学术交流等。
三、项目类型设置
1.举办学术会议;
2.出版或发表论著;
3.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
4.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研究;
5.科技成果转化;
6.已立项科技项目配套(或立项资助经费不足的项目);
7.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四、评审立项程序
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校科研院集中受理形式审查、组织评审、项目公示、学校批准立项程序进行。
五、其他
1、申请人应根据结余经费和所开展的科技活动需要,按照相应的项目类型合理提出申请;并根据《乐鱼(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暂行)》(闽农林大科[2016]42号)和《乐鱼(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科〔2017〕7号》和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撰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并进行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原则进行编制。申请经费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团队的结余经费。
2、除申请已立项科技项目配套或立项资助经费不足这二类项目外,严禁申请重复研究和建设项目。
3、本次征集的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主管单位另有规定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2017年度结余经费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
4、2017年已下达的创新专项基金中,2016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结余经费使用期限允许延期到2018年12月;2017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结余经费申请使用的起止时间为:2018.1-2019.12。
5、优先支持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前期项目完成质量较好的科研团队申请的项目,创新性强的交叉学科基础研究项目,和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对于发现有重复申报、以及未按照要求撰写申请书和经费预算的项目将按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按照相应申请书格式填写《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申请项目类型为“举办学术会议”和“ 出版或发表论著”格式见附件2,“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等其他4类申请书格式见附件3)。
2、上报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及成员签字、单位盖章)、单位汇总《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均由学院汇总上报科研院、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2017年度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
3、科研院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逾期不受理。
4、申报工作联系人:
科研院计划项目部
沈云玉:0591-86396059
张艳:0591-83789729
电子邮箱:kyc313@126.com,
附件: 1.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格式(第三批).xls
2.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格式(主办学术会议、出版或发表论著类).docx
3.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格式(其他类).docx
乐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