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委宣传部现对《校广播电台更新播音设备》改造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校广播电台更新播音设备及线路改造
二、招标内容与要求
项目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本) | 预算价(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音柱 | 乙方提供数据 | 15个
| 1.1万 | 1.1万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在半个月内交货使用。 |
匹配功放 | 乙方提供数据 | 1-2台 | 3000- 7000 | 3000- 70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在半个月内交货使用。 |
国标音柱线及安装 | 乙方提供数据 | 2200米 | 17000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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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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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万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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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报价人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的音响器材资质单位(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有经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报价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工作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合格报价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议过程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本项目采购人预算价叁万伍仟元以内,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废标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 4月18日上午9:00前,请将报价文件(含报价单价、总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密封后提交到乐鱼(中国)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开标时间:4月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乐鱼(中国)明德楼1103会议室
七、本项目采购人:乐鱼(中国)党委宣传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电话: 83854352
联系人:郑其荣
附:1、校电台播音设备更新方案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