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中心闽医管发〔2018〕42号文件通知,2018年福建省医保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一. 体检时间: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截止
二. 异地安置人员的体检要求:
已经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退休人员,可以在异地安置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的体检中心完成本年度体检,门诊检查项目不能作为体检报销凭证。
体检费用报销标准:
女性650元/人,男性550元/人,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异地安置人员体检费一定要以现金支付,不能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否则不能报销。
体检费报销材料:
1.有效体检发票原件(要加盖体检中心印章)
2. 体检报告总结论的复印件
3. 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报销款默认打入本人社保卡下方对应的兴业银行帐户)
4. 自己另开兴业银行帐户的同志请将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随同以上材料一并寄出(复印件上要标注开户行名称,本人手写签名)
五.报销时间和方式:
2019年4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用挂号信或者EMS快递寄到: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乐鱼(中国)离退休处 陈鸿 收
联系电话:13314935006 0591-83767951
体检报销材料由单位集中受理后汇总报送省医保中心
乐鱼(中国)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