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8-05-10作者: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闽科计〔2018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均可申请平台运行补助经费(平台名单见附件2),其中,1类平台还可同时申请首席科学家工作经费,以上申请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科研平台的获批文件、首席科学家简历及工作绩效;

二、附件2上的平台以及由福建省科技厅、发改委和教育厅等单位批复设立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平台合作开放资金配套,按开放资金总量的50%计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以上申请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开放课题申报指南(依托学院/单位盖章并附挂网截图)、开放课题立项清单(校财务处盖章);

三、同一团队建设的不同类型平台,只能择一申请补助,不得重复;

四、申请补助的平台还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补助经费汇总表”(附件3),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须于615日前提交校科研院平台部(明德楼813),电子版发送至kyylj@fafu.edu.cn,联系人:龙军,联系方式:83789285

五、申请补助的其他相关要求请查看文件“闽科计〔201810号”、“闽科计[2016]41号”和“闽政办〔201619号”。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补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doc

2.可申请运行补助经费的平台名单.xls

3.2018年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补助经费汇总表.xls

4.文件“闽科计[2016]41号”和“闽政办〔2016〕19号”.rar

乐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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