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有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8〕1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以学院(或经省科技厅批准的科研平台)为申请单位。各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员如作为负责人已正在承担省科技厅各类项目的不得再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杰青除外)。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3、申报项目如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4、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相关申报指南及《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5、各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应按照新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闽科计〔2015〕54号)和《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41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审核推荐工作,其中: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我校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型: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高校联合资助,以下简称高校联合项目,指南代码:2019J0106)、青年创新项目(指南代码:2019J0102)、杰青项目(指南代码:2019J0103)、重点项目(指南代码:2019J0107)],省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一般项目和引导性项目。
7、未按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8、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9、为进一步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推荐项目的项目应向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倾斜。
二、申报指标
2019年省科技厅各类科技项目仍采用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的各类项目指标为:对外合作一般项目3项、引导性项目10项、高校产学合作项目10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0项(其中高校联合项目110项、青年创新项目25项、省杰青项目10项、重点项目5项)。
为重点支持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今年学校将部分项目类型(引导性项目和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的申报指标按照高峰高原学科数量分配给相应的学科依托学院,学院应根据申报指南及相关要求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并将推荐结果上报校科研院。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其他单位)、青年创新项目、省杰青项目、重点项目和对外合作一般项目由科研院直接受理,请专家评审后推荐。鉴于有的学院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仍存在有到期未验收项目而影响到项目申报系统提交,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在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时可按指标分配数的20%单独推荐备选申报项目,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2019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用新系统(http://xmgl.fjkjt.gov.cn/showLoginPage.do),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如遇到系统问题,请电话咨询:1)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591-87882011
2)乐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联系电话:0591-83840702
2.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学院务必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到期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须完成系统所有流程),否则届时学校将给予收回已分配的申报指标(各学院到期未结题验收的省科技厅项目清单见附件2)。
3. 为切实加强科研绩效和科研诚信管理,在2017.1-2018.5期间有省级科研项目“验收不通过”、“项目中止”及“项目撤销”情形的项目负责人,限制其申报本次项目的资格(上年度已受限一次的除外)。
4.各申报单位务必在6月1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校科研院。推荐材料包含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须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按下达指标数报送,备选项目单独做表格。清单格式由系统导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xiaodong@fafu.edu.cn)、学院评选过程及结果、评选专家名单。同时,学院应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将推荐项目提交至学校审核,经校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提交到省科技厅、审核不通过的再给予退回修改直至通过。
5.各类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均严格按“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时间”执行,逾期不予受理。各类项目具体申报、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6.各类科技项目的具体要求,可查看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4)。
四、其他事项
1.我校科研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参与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等计划项目。
2.联系咨询方式
校科研院计划项目部:陈晓东0591-83840702
附件3-2019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各单位指标下达方案.docx
附件4-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