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财政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会员候选人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推荐单位及名额:
1、省财政厅领导:分管科研所工作厅领导1名。
2、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领导、中级职称以上干部7名。
3、设区市财政局:9设区市财政局热心参加学会活动的中级职称以上干部各2名。
4、部属和省直有关部门: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社科联正科级干部各1名。
5.有关研究机构: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正科级干部或副研究员各1名
6.省内院校:省委党校、厦门大学财政系、集美大学、乐鱼(中国)、闽江大学副教授职称以上各1名。
二、会员推荐单位及名额:
1.设区市财政局:9设区市财政局(含市本级及县级)热心参加学会活动的干部各10名。
2. 省内院校:厦门大学财政系、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乐鱼(中国)、闽江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工程学院讲师职称以上各 3 名。
三、理事、会员推荐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熟悉财税业务知识。
2、拥护本团体章程,热爱学会工作,关心支持学会的各项活动。
3、推荐的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所在单位党组(人事部门)或干部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批。
4.已在其他学会、协会、研究会担任职务的同志不推荐。
5、上届理事中已从工作岗位上退下,年龄超过70岁的老同志,不继续推荐。
6、派往省外、境外工作的同志不推荐。
四、理事、会员推荐办法
由各学院、机关部处自行推荐理事、会员候选人,并填写《福建省财政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福建省财政学会会员推荐表》(推荐学院或机关部处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于2018年5月21日前报送乐鱼(中国)社科处(明德楼713),由学校组织审核后报送福建省财政学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1-86398151 电子邮箱:rwskxb@faf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