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财政学会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会员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8-05-18作者:创建部门:社会科学处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财政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会员候选人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推荐单位及名额:

1、省财政厅领导:分管科研所工作厅领导1名。

2、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领导、中级职称以上干部7名。

3设区市财政局:9设区市财政局热心参加学会活动的中级职称以上干部各2

4、部属和省直有关部门: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社科联正科级干部各1名。

5.有关研究机构: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正科级干部或副研究员各1

6.省内院校:省委党校、厦门大学财政系、集美大学、乐鱼(中国)、闽江大学副教授职称以上各1名。

二、会员推荐单位及名额:

1.设区市财政局:9设区市财政局(含市本级及县级)热心参加学会活动的干部各10名。

2. 省内院校:厦门大学财政系、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乐鱼(中国)、闽江大学、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工程学院讲师职称以上各 3 名。

三、理事、会员推荐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熟悉财税业务知识。

2、拥护本团体章程,热爱学会工作,关心支持学会的各项活动。

3、推荐的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所在单位党组(人事部门)或干部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批。

4.已在其他学会、协会、研究会担任职务的同志不推荐。

5、上届理事中已从工作岗位上退下,年龄超过70岁的老同志,不继续推荐。

6、派往省外、境外工作的同志不推荐。

  

四、理事、会员推荐办法

由各学院、机关部处自行推荐理事、会员候选人,并填写《福建省财政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福建省财政学会会员推荐表》(推荐学院或机关部处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2018521日前报送乐鱼(中国)社科处(明德楼713),由学校组织审核后报送福建省财政学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1-86398151 电子邮箱:rwskxb@fafu.edu.cn

  

附件: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会员的通知.doc

          


                社会科学处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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