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对地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8〕57号)、《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木本粮油类。重点推广木本粮油良种繁育及高效栽培相关技术等。
2、林木良种类。重点推广用材林、经济林优良品种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
3、林特资源类。重点推广林木资源、竹藤花卉、林下种植及非木质产品高效培育相关技术等。
4、生态修复类。重点推广优良生态树种繁育、防沙固沙、困难立地造林、湿地保护相关技术等。
5、林产品加工类。重点推广林产化工、木(竹)材加工利用技术、非木质产品和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相关技术等。
6、灾害防控类。重点推广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带营建、森林火灾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及林火信息化管理相关技术等。
7、标准化类(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按系列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标准化生产的区域或基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任务的林业技术推广站(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等。
2、推广应用的成果必须来源于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优先选择2015年以来的经市级以上有关机构鉴定或验收认定的科技成果,成果要求成熟、先进并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
标准化示范项目应选择依托2个以上已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实施。
3、申报单位应落实好项目建设用地,实施地点原则上应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有一定示范规模。优先支持项目组织管理较好、技术推广体系较健全、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和在省级以上林业科技示范县、科技示范园区、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生物产业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落地的项目。
三、 申报要求
1、推荐不超过3个。
2、正在承担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2018年推广项目主持人。
3、申报材料(项目文本)请按附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七份,送至海峡创业育成中心301办公室。
电子版要包括项目文本及汇总表,请以“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发至邮箱195721151@qq.com。
4、截止时间:2018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张璐颖 0591-87985781 18305948513
五、附件
1、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汇总表
2、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文本格式
3、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文本格式
(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海峡创业育成中心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