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征集海洋领域专家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8-05-31作者: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有关单位及海洋领域专家: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决策咨询和参谋作用,促进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我厅拟公开征集有志于海洋领域研究的专家,完善我厅专家库;适时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增强科技团队的引领作用。入库专家将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我厅组织的各类决策咨询、规划研究、项目评审等工作,并在项目课题申报时予以优先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福建省省内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及其它相关部门。

  二、征集对象和重点

  围绕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向省内重点征集以下海洋领域的人才专家:

  (一)海洋技术研究和技能型人才专家。从事现代海洋渔业(含养殖育种、捕捞、水产品加工与流通等海淡水渔业)、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海洋新材料、邮轮游艇、海洋工程装备、海水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等领域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专家。

  (二)海洋经济研究与管理人才专家。从事海洋经济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战略规划咨询、海洋经济统计核算、项目咨询评估等领域或相关专业人才专家。

  (三)其他急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专家。能够支撑海洋旅游业、港口物流、海洋文化与创意、涉海金融保险服务、海洋信息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专家。

  三、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业资格的;

4.其他影响其履行专家职责的制约条件。

  四、征集方式

  采用专家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申请专家填写《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单位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海洋与渔业厅(附件2),其中汇总表须加盖公章(各类大学可由各自所在的学院分别盖章报送,无需大学统一汇总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主要扶持政策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专家将入选省海洋与渔业厅“智库”——福建省虚拟海洋研究院专家库。入库专家将根据我厅工作需要参与各类决策咨询、规划研究、项目评审等工作,并在项目课题申报时予以优先支持。

  (一)入库专家开展科技攻关、科技项目产业化和创业启动等,优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入库专家的研究成果优先帮助推介对接转化,转化成果申请我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和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等项目,符合扶持条件的,优先给予推荐申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科技成果及产业化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三)入库专家根据需要可以参与我厅组织的决策咨询、论证研究、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我厅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产业发展需要,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入选联盟的专家可直接接受省厅委托承担各类规划研究等软课题项目。

  六、其他事项

  (一)专家征集时间截止至2018630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柳清、张恒远

  联系电话:0591-8787192187878745

  电子信箱:wangliuqing213@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省海洋与渔业厅。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虚拟海洋研究院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专家库专家汇总表.xls

网址链接:http://www.fjof.gov.cn/xxgk/tzgg/201805/t20180529_1547963.htm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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