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8-06-06作者: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832)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且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二)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四)教育科研项目每项申请资助经费一般项目为2万元。项目总资助经费包含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学校联合资助经费和学院配套经费三部分组成。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及受理时间

(一)今年省教育厅对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仍采取限项申报,我校的推荐指标为55项。

(二)学校将依据教育厅下达的指标数,结合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占全校可申报人数的比例,予以下达项目推荐指标(见附件1)。请各学院根据推荐指标进行项目申报的组织和评审工作。经各单位审查、组织教授委员会或相关学科专家评审、单位内公示确定后,于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日前,按下达指标数等额报送校科研院。

(三)科研院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上报。

(四)其它

1.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henyunyu@fafu.edu.cn),汇总表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18625日,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云玉,联系电话:86396059,邮箱:shenyunyu@fafu.edu.cn

附件:

1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各学院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

4、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青年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闽教综[2013]27号.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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