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青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8-06-08作者: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闽教科[2018]31号文通知,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新世纪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青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世纪计划(依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5)规定)

1.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后出生);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4.为促进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优秀青年人才;

5.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其他申报条件。

(二)杰青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11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3.符合《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见附件6)其他申报条件

二、其它有关事项

1、“新世纪计划”总经费每人10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经费5万元),“杰青计划”总经费每人6万元(其中省教育厅资助经费3万元)。项目总资助经费包含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学校联合资助经费和学院配套经费三部分组成。

2、省教育厅今年仍采取限项申报,我校理工科“新世纪计划”申报数为5名,“杰青计划”申报数为6名。校内采取自由申报,择优推荐。

3、各单位应于2018620日前将所在单位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分别提交)及《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科研院计划项目部,电子材料发送至shenyunyu@fafu.edu.cn,逾期不受理

附件:1附件1 2018年度“新世纪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xls

2附件2 2018年度“杰青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xls

3附件3 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4附件4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doc

  5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6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doc

乐鱼(中国)科研院

201868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