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开展我校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8-08-21作者:科教基地管理中心 胡新 文/图 编辑:郑炜创建部门:乐鱼(中国)(新版)

8月16-17日,学校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小组赴我校莘口教学林场、西芹教学林场实地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副校长、校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炎和主持召开验收汇报会。

莘口教学林场验收现场

  西芹教学林场验收现场

验收汇报会上,莘口教学林场、西芹教学林场负责人从改革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方面向验收小组详细汇报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验收小组围绕森林资源监管、财政金融、国有林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林管护机制、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等12个项目39个验收指标,按照评定标准和评定依据,对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逐个对照检查和充分讨论,并各自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黄炎和副校长对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有林场改革应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338号)和《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林综〔2018〕5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客观评价我校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效,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二是切实做好落实整改工作。两个教学林场应根据验收小组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支撑材料,验收申请应以扎实文件逐级上报学校和省主管部门。

科教基地管理中心、人事处、发规处、计财处、国资处、基建处、审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林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等改革验收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本次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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