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有关研究机构:
为切实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14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安全检查的范围为全校科研实验室(包括各类科研基地、科研实验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与处置场所等)。请各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14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及时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为迎接省教育厅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具体材料提交:
1、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见附件2);
2、填写《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3)。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报送科研院(明德楼8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272456853@qq.com。
联系人:修新田、傅群兰、龙军 联系电话:83789285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附件3:《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20180903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zip
科研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