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2018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特别是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所在学院(单位)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院(单位)应从严审核把关。2019年起,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以此类推。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高校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高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学院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通过审核的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2份);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fafu.edu.cn。审核要求是必须在CN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并在论文中标注“本文是XXXX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批准号XX)的阶段性成果”的字样。
联系人:陈建铃,电话:0591-87922620。
附件:附件1: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4:省教育厅在研项目清单(2005-2018).xlsx。
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