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鱼(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乐鱼(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对2018年6月及以前结题的社科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纳入我校“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并设专账进行统筹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现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基金资助范围
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社科类)主要用于支持我校科研人员按照问题导向、面向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以及学校“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任务、重点发展领域及主攻方向,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自主选题,开展社科及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学术交流和出版或发表论著等。
1、举办学术会议;
2、出版或发表论著;
3、社科及软科学研究;
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5、已立项科技项目配套(或立项资助经费不足的项目)。
三、评审立项
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立项按照集中受理、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项目公示、学校批准立项程序进行。
四、优先支持对象
优先支持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前期项目完成质量较好的科研团队申请的项目、具有创新性的交叉学科基础研究项目以及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处于学术不端行为处分期内等科研信用不良人员不得申请使用结余经费);
2、申请当年没有到期未结题的主持项目;
3、在申请使用期内尚未退休的科研人员及经学院研究同意由学校延聘或返聘的科研人员(在申请使用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申请人,须经学院研究同意其延聘或返聘并签署意见后,由校人事处核定,且经费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延聘或返聘期限)。
(二)申请人应为实际的项目负责人,每位申请人同一批次申请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除申请已立项科技项目配套(或立项资助经费不足的项目)外,严禁申请重复研究和建设项目。
(四)申请人应根据《乐鱼(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认真撰写提交项目立项申报书,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
(五)根据管理办法,2016年及以后结题的所有科技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六)材料要求:申请项目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分别填报《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项目类型为“主办学术会议及出版或发表论著”填写格式按附件2, “社科及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填写格式按附件3,“已立项科技项目配套(或立项资助经费不足的项目)”填写格式按附件4。
项目申请书应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需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以及《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应同时报送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2018年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
(七)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逾期不受理。
申报工作联系人:
陈建铃 0591—87922620
电子邮箱:chen@fafu.edu.cn
附件:1.附件1: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2.附件2: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主办学术会议、出版或发表论著).docx
3.附件3: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社科及软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doc
4.附件4 :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申报书(已立项科技项目配套(或立项资助经费不足的项目)).docx
乐鱼(中国)社会科学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