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中国)保卫处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对田家炳实验楼消防系统维保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竞标。
一、谈判编号:闽农林大保招字2018003号田家炳实验楼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表:谈判货物一览表
三、递交材料时间:同开标时间。
四、报名地址:乐鱼(中国)保卫处招标及验收工作小组(保卫处208室)。
五、开标时间:2018 年10月 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址:乐鱼(中国)保卫处208会议室。
七、投标人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乐鱼(中国)保卫处联系。
八、以上如有变更,乐鱼(中国)保卫处网站(http://bwc.fafu.edu.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保卫处消防科办公室
联系人:邓老师 熊老师联系电话:0591-8371092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乐鱼(中国)保卫处
邮编:350002
谈判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最高总价限价 |
1
| 1 | 田家炳实验楼消防系统维保(系统修复) | 一套 | 详见第三章 | 99000元 |
注:
1、报价人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计算在内进行报价,包括: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相关鉴定检测、人员培训、检验、计量、税金等一切费用。
3、报价人所报项目使用的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的通知》(闽财购[2014]21号)要求,本次招标所用产品零配件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只接受国产产品参与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6、完工期:
田家炳楼消防系统维修,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期一年。
7、完工地点:乐鱼(中国)田家炳实验楼。
8、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田家炳楼消防系统维保报价一览表》,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9、采购合同签订
在收到中标通知七天内,由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签订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报价承诺签订。在授予合同时招标方有权对“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10、付款方式
本次报价为系统修复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应马上对消防系统做出全面检测,对消防系统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报告,提出维修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实施,项目完工、系统正常运行并经验收后,中标方向招标单位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全款),招标单位向中标方转账付款,付款额为项目款项的90%,剩余的款项作为项目质保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支付给中标方,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维保涉及更换的零件单价在200元(含)以下的由中标方承担,超过200元由招标方承担,新更换零部件保质期至少一年。质保期内如遇主管部门检查督查,中标方须确保本项目检查督查合格。如在质保期内检查督查不合格,视作本项目未达到要求,招标方不再支付质保金(项目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