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榕教房办〔2019〕1号《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A区A13-A20号楼申购人员资格重新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9-02-22作者:后勤管理处创建部门: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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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130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AA13-A20号楼申购人员资格重新复核工作的通知》(榕教房办〔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购人员资格重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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