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各单位审核、推荐的刘萍等4位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4日至5月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789210(纪委)、789233(人事处)。
校人事处
2019年4月24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各单位审核、推荐的刘萍等4位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4日至5月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789210(纪委)、789233(人事处)。
校人事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