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A13#20#楼限价商品住房优先申购人员名单公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教房办〔2019〕2号)精神,现将摇号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保障性住房不能重复享受的原则,摇号前所有优先申购人员应填写关于购买、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附件1),承诺人(含配偶)应如实填写该承诺书。
二、请根据公布的优先申购人员名单的人员(附件2),请优先申购人员于2019年5月5日下午4:30前,将承诺书交到后勤管理处校园校产管理科,经汇总后将报送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3789327
2.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A区 A13#—A20#楼享有优先申购权人员名单.xls
3.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A13品住房优先申购人员名单公布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2号.docx
后勤管理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