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限价房购房教职工: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工作要求,创新服务,简化了大学城限价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工作流程。为更好地服务2019年已购买大学城限价房的我校教职员工,现结合《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大学城限价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批量提取服务。已办理大学城限价房购房手续的缴存职工(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一次性付清),请于7月10前到后勤管理处校园校产管理科填写《大学城限价房购房提取公积金信息统计表》,并提交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本人缴存银行一类银行卡复印件。
2、正常提取办理。不选择批量提取服务的购房职工,本人(配偶)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到大学城限价房销售办公室领取)、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原件到省直公积金中心提取大厅取号办理提取手续。
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大学城限价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378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