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工委下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福建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闽委教思[2019]22号),我校等全省10所高校入选“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据悉,福建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按照上级要求,试点高校要以“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系统梳理归纳各个群体、各个岗位的育人元素,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建立规范,落实责任,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推动全体教职员工把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立德树人育人实效上。
附:福建省本科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名单(10所)
厦门大学
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乐鱼(中国)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
集美大学
福建警察学院
泉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