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做好到期的校科技发展金及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结题工作,按照《乐鱼(中国)科技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闽农林大科[2019]18号)有关规定,现就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应包含:(1)项目基本情况(经费来源、立项经费、预期指标等);(2)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3)财务决算表及有关经费开支情况说明(项目负责人可在财务系统自行归类打印财务决算表,并且需经财务处审核签章);(4)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复印件,包含发表论文、专著(论文、专著等应有标注相应项目的项目编号)、专利等成果证明,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上报:结题报告应装订成册,并于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校科研院计划项目部(明德楼909)。
三、无法按期完成者,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要有学院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一年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四、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截止2019年6月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单项立项经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采取集中会议评审方式进行验收,由科研院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到场作10分钟的项目总结汇报(采取PPT形式)。
(二)单项立项经费3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审核制方式。由科研院组织专家开展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再给予认定。
(三)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分为“结题”、“未通过结题”、“项目中止”;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任务指标的,无故不提交结题材料的、或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将按“项目中止”处理。创新专项项目结题情况纳入个人科研信用记录。
(四)项目结余经费统一收回学校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账户,按照规定统筹使用管理。
(五)请在2019年底到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项目进度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按照上述相关结题要求于项目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完成结题材料上报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
联系人:计划项目部 沈云玉 许艳萍
联系电话:0591-86396059 83789729
附件:
1、截止2019年6月校科技发展金及科技创新专项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
2、2019年底校科技发展金及科技创新专项到期项目清单
3、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格式)
乐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