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9号)精神,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部署,危化品管理中心协同教务处拟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为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校园实验室教学秩序平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各学院于9月23日-27日,全面开展院内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工作,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重点排查,点面结合,责任到人,自查结束后,提交安全检查对照表。科研院危化品管理中心与教务处将于9月25日-27日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
一、教学实验室检查重点:
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队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预算经费及运行经费等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培训、教育与准入的规定、制度、形式、内容、次数、人数,开设实验安全内容的课程数,学生选课人数等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实验室分布,危险源的种类数量、釆购、存放、使用、处置、管理人台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危险化学品仓库、实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演练的内容、次数、人数,实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9月23-27日,学院对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提交安全检查对照表。
(二)9月25-27日,危化品管理中心、教务处现场检查。
三、检查人员:危化品管理中心、教务处。
联系人:蒋建83769509 13950411464
四、提交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安全检查对照表,报送明德楼813科研院危化中心;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PDF文档及电子版发送邮箱:fafuwhzx@163.com。
附表:安全检查对照表.xls
乐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19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