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9年课题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19-11-21作者:创建部门:社会科学处

闽高思研〔20195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9年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必须在课题研究选题方向范围内(见附件1),不受理选题方向之外的课题申报。申报者可以在选题方向范围内结合自己研究优势自拟题目。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4,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申报2项。鼓励开展与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证调查研究。

二、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以课题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校组建课题组。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承担研究会课题未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三、课题申报者应认真填写《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不改变原申请书格式,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各学院应对其项目和《申报书》内容等进行审查和评审,并根据评定结果按推荐顺序依次填报《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盖章)。

四、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人员申报,于20191125前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社科处(明德楼712),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hen@fafu.edu.cn,主题注明“XX学院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研究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立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项目纳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六、立项课题实行结题审核制度。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结题:

(一)科研成果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及其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1篇。

(二)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资助和相应基金项目编号。

七、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陈建铃 87922620。


  

附件:

1.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研究选题方向附件1.docx

2.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docx

3.201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申报书附件3.docx

  

  

社会科学处

20191121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