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9〕71号)的要求,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知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科技类),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结题工作,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未到期的项目若提前完成任务可提前申请结题。2020年起,省教育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由学校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报送电子版。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学院1份,加盖学院公章,扫描版)。
项目结题报告书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909,经科研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再由学院统一扫描结题材料,形成PDF版(一个项目一个PDF),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格式为“学院+教育厅中青年结题材料”。
(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六)结题材料审核要求:发表的论文要求应与项目研究任务相关,必须正式公开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在论文中标注“本文是XXXX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批准号XX)的阶段性成果”相关字样。
(七)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院 许艳萍,电话:0591-83789729,邮箱:kyc313@126.com
附件:1.2019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在研清单.xlsx
科研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