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9〕7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且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2019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仍采取限项申报,我校的推荐指标为65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60项)。
(二)今年学校将采用“个人自由申报、学院评审排序、学校终审等额推荐”的方式申报。
(三)执行期限及资助强度: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开始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结束时间为****年12月31日。超过项目执行期的,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报校科研院备案的,可予以延期,但延长执行期不得超过1年;对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题的,该项目将予以撤消。
2.资助强度: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学院仅推荐1项,一般项目不限项。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及评审结果排序、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313@126.com),汇总表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见附件2)。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后,推荐申报省教育中青年教育科研项目。
5.推荐申报的项目,需要将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909,经科研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再由学院统一扫描申报材料,形成PDF版(一个项目一个PDF),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格式为“学院+教育厅中青年申报材料”。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由学校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报送电子版。
6.纸质版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艳萍,联系电话:83789729,邮箱:kyc313@126.com
附件:
3.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青年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闽教综[2013]27号.docx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