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的精神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安排,我校结合工作实际,适当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集中接收的截止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3月6日前,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在ISIS系统第一次提交学校初审;
3月20日前,校科研院反馈审查意见,并退回申请人修改;
4月3日前,申请人完成ISIS系统第二次的申请书提交;
4月10日前,校科研院在线进行第二轮审查并完成申请书终审及提交;
4月17日前,校科研院核对整理申报材料,并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注:对纸质材料的提交,科研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项目结题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3月16日前,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提交校科研院审核;
3月25日前,经校科研院审核后,打印纸质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含附件,要求将附件与结题/成果报告装订成册),交校科研院计划项目部(明德楼909)。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和电子版本的内容必须一致,需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财务盖章均为原件(签字盖章页可以不用双面打印)。
校科研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