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20-02-15作者:创建部门:社会科学处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2020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0〕1号),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可申报的部分项目,按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安排,项目后续管理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七)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八)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九)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检测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疫苗及临床防治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十)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十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推荐部门在推荐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STS计划配套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10类限额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各级主管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十三)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申报和推荐时间如下:

计划名称

项目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单位推荐项目

截止时间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2020323

2020420

(系统关闭)

创新战略研究定向申报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类)

以校科研院计划项目部通知为准

  

申报人员需在2020年323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除科技厅网站外,申报单位也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三、其他事项

1、我校限额推荐申报项目数20项(其中指定题目项目(代码:2020R0101)推荐数10项,自主选题项目(代码:2020R0102)推荐数10项),校内采取自由申报,择优推荐。申报指定题目项目,申请者应规范引用项目题目,不可更改题目。申报自主选题项目,申请者自主设计具体研究题目。指定题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自主选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228前,将审核后的指定选题拟申报项目教师名单及选题汇总表发至邮箱:chen@fafu.edu.cn由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对指定选题的项目进行协调、整合推荐申报。

32020325将所有项目申报汇总表(系统直接导出)盖章后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fafu.edu.cn2020420学校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建铃059187922620

附件:2020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0年度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定向申报指南.doc  

社会科学处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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