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做好校科技发展金及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乐鱼(中国)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科[2020]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对2017年(第二批)批准立项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均可办理结题手续(不限于附件1)
1.结题材料要求:
(1)学院应报送《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盖章)。
(2)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书》 (见附件3)。
(3)财务决算报告(项目负责人可在财务系统自行归类打印并经财务处盖公章)。
(4)相关附件与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等),其中预期成果形式是专著或论文,所出版专著或发表论文应与项目研究任务相关并按要求标注项目资助;预期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另需附上《结题鉴定表》(见附件4),由两名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专家鉴定,并加盖学院公章。
2.材料上报:结题材料应装订成册,并由所在学院(单位)统一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校社科处(明德楼712),电子版结题汇总表发送到邮箱:chen@fafu.edu.cn
二、项目结题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科研资信记录。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结题工作。
三、项目执行期满仍有剩余的,统一收回学校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账户或按原渠道返回有关部门。
联系人:陈建铃 0591-87922620
附件:
附件1 2017年(第二批)校科技创新专项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社科类).xlsx
附件2 2017年(第二批)校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社科类)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3 乐鱼(中国)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社科类).doc.doc
社会科学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