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学后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实验室危险源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危险源的界定
危险源是指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根据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对危险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如电危害;噪声危害;防护缺陷;振动危害;电磁危害;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等。如超高温、超低温、高转速设备及气瓶等。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如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如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等。
4.其他。
二、危险源的排查范围
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实训场所。
三、危险源的排查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情况进行排查。
2.各相关单位应以实验室为单位,重点针对危化品、实验废弃物、机电类设备、特种设备、气瓶、射线类装置设备、生物安全等内容,逐一排查、不留死角,每个实验室都填写《实验室危险源调查表》(见附件1)。各相关单位汇总填报《实验室危险源汇总表》(见附件2)。
3.各实验室、各相关单位应以本次危险源排查为契机,做好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信息完善和更新工作,特别是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中危险源标识缺乏或者缺失的实验室。
4.化学品年消耗量统计按2019年自然年统计,剩余量按现有存量统计。试剂剂量单位按照液态500ml/瓶,固态500g/瓶统计瓶数,其他非常规包装按实际剂量或质量计算。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实验室危险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研院危化中心。《实验室危险源调查表》和《实验室危险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97131@qq.com。
联系人:蒋建
联系电话:0591-8376950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