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更新申报截止时间)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20-07-03作者:创建部门:社会科学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项目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申请(指项目负责人,下同)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申请者应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的意见》(闽委教思〔2017〕11号)有关要求,围绕《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实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与重大实践等方面的研究阐释,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提出课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申请应根据《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申请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其中思政课教师应占一定比例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申报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新项目。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申请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研究生;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申报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申请应为我省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申报

、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限项)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省教育厅统筹安排项目推荐数本校一般项目推荐名额为30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学校推荐项目不符合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2.学校须报送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加盖学校公章),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以及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

    (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不限项)

1.本项目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拟立项100项。

2.学校须报送附件4附件5论证活页(见附件6

(三)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项)

1.本项目本科高校每校限报6项,高职院校每校限报3项。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立项。拟设立100项。

2.学校须报送附件4附件5、附件6相关表格

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项目结题申报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

(二)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本校项目申报及受理时间

(一)对于限项申报项目,校内采取自由申报,择优推荐上报。

(二)各单位请于7月17日下午4:00报送材料包括:1、《附件4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每学院1份); 2、《附件5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3份);3、《附件6 论证活页》(每个项目5份)。

同时将以上材料word格式电子版(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送至chen@fafu.edu.cn;每项课题的申请书、活页电子版按“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格式命名存放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不同类型的项目建立单独的文件夹。邮件格式为“###学院+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三)特别提醒: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研究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等字样;研究、咨询和调研报告需提交有关部门的同时报送教育厅(即结题时需提供有关部门的采纳或批示批阅等证明)。如届时立项通知有另行规定,以立项通知文件上的要求为准。


联系人:陈建铃,电话:87922620


附件:附件1 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 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4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申请书“、推荐人意见,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部门意见请印制在一页

附件6 论证活页.docx



校社科处

2020年7月3日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