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要求和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科研院危化中心拟在国庆节前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危化品与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要点如下:
(1)院系层面安全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要求,院系层面需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查看安全检查记录),院系层面需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2)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存管检查,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易制爆化学品单个储存室存放总量不超过50千克;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单个实验装置存在10公升以上甲类物质储罐,或20公升以上乙类物质储罐,或50公升以上丙类物质储罐,需加装泄露报警器及通风联动装置。存放管制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点防盗监控设备需完备。
(3)加强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根据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30升及其以上容积的高压灭菌锅需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需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均不宜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
(5)其他实验室场所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水电安全,操作安全,危险源管理等。
请各单位按要求开展本月学院(研究机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科研院危化中心将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节假日安全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在国庆节前开展学院(研究机构)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现场抽查检查工作。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