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20-09-21作者:创建部门:new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各单位: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公布,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对基金项目计划书集中接收与审核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基金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报项目计划书。

1. 项目负责人应登陆ISIS系统,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于1010日前提交至校科研院。科研院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基金委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审核工作(首次提交版本,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受资助)。

2. 1016日前,对审核不通过退回修改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及时提交,科研院将再次审查提交至基金委审核。

3. 1023日前,项目负责人请将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的计划书纸质版签字后(一式叁份,应保证与电子版一致,双面打印),交科研院计划项目部(明德楼909),学校将统一汇总报送至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4. 今年所有项目的申请都实施无纸化申请,因此项目负责人在交计划书纸质版时,应补交的获资助项目申请书(完整申请书一份,纸质签字盖章页单独再一份,均应签字盖章),签字盖章页的那份还应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

5.负责人应严格按要求亲自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计划书、申请书和纸质版必须一致。

6. 应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发表时应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的字样。


*特别注意:

1.青年和面上项目,如基金委通知“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最后一栏“修改意见:”中无意见的,请在正文部分只填上“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


2.申请书中的附件仅附除论文、专利、奖励等证明。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83789729



校科研院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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