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1、教学实验室涉及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学院根据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10月30日前提交安全检查对照表(含电子版)(见附件)至科研院危化中心(明德楼813)。
2、科研院危化中心将联合教务处组织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学院自查报告,形成学校自查报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做好接受教育厅抽查检查的准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建;电话:83769509;邮箱:jiangjian@faf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