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校党委书记严金静主持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备案审查规定》)和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规责任制规定》)三部党内法规主要精神,研究部署学校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意见》是党历史上首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的系统规范性文件,是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供了遵循。会议强调,“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同时加强对同级领导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各级党委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会议指出,党中央修订《条例》、《备案审查规定》,制定《执规责任制规定》三部党内法规,是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全面梳理、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切实把中央的精神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严格执规理念,带头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自觉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