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安排2022年度高校产学合作等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省级)的通知》(闽财指〔2022〕547号)的文件精神,2022年度省高校产学合作科技计划项目、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合作科技计划项目已正式立项(详见附表)。现就已立项项目应签订项目任务书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1.具体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执行”-“任务书签订”-“起草”-点击“编辑”,即可进入任务书签订界面。
2.任务书中封面、订立目的、研发内容与主要创新点、考核内容与指标、进度安排、研发单位与成员等模块内容为系统自动导入,未征得科技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原则上不得修改;其中考核内容和指标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请务必认真对待。
3.重点编写“经费投入方案”、“经费预算”,请根据资助经费和实际需要进行经费预算。其中:劳务费预算依据须按照以下格式编写:人数*元/人/月*月/年,专家咨询费预算依据须按照以下格式编写:人数*元/人/次*次数),间接费预算须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其中绩效预算须符合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4.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必须在“单位预算明细”中分别做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同时在“附件”模块重新上传盖有合作单位公章的合作协议及外拨经费的开支预算表扫描件(必备)。
5.项目负责人完成《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签订提交、并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须在线打印《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与相关附件(应至少保证一份原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交学院汇总后提交至校科技处项目科(明德楼605)。
6.任务书签订系统提交工作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未按照规定提交任务书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科技处项目科(明德楼605) 胡欣欣 86396059 张艳 8378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