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拟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发动学院具备申报条件老师积极申报。原则上要求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符合青年基金申报条件的老师,以及获得过校内科研经费资助的老师均须申报。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老师,应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近年来的申报指南对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再充实;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应有实质性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二、组织申报安排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申报组织工作。
1、提交选题论证表。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2022年10月28日前,各申报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并将电子版报送学院,学院收齐电子版后提交社科处。
2、组织选题论证会。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前。
社科处会同各学院组织开展选题论证会,分学科邀请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并面对面反馈修改意见。
3、提交项目申请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
各申报人完成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暂按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学院收齐纸质版(A3打印,一式三份)后,于2022年12月20日前连同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包括汇总表)提交至社科处。
4、学校组织各学科辅导沟通会并邀请专家评审及形式审查。时间:2022年12月中下旬。
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分学科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辅导和沟通,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并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提升申请书的申报质量,社科处将直接反馈意见至学院,请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
5、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获得学校评审通过的老师,按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的时间,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