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40号)和《乐鱼(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2019〕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或专业、年级)民主评议、学院和学生工作部有关会议研究, 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所在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档次的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可以享受校级或社会资助,具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还可按照财教〔2021〕310号文件和我省相关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请于2022年11月28日前向校纪委、学生工作部、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如有其他异议的,请向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工作组反馈。
反馈电话: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1-83754361
学生工作部0591-83768840
校纪委0591-83789210
来访接待地点: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办公室
校纪委办公室
来信投递:校纪委邮箱
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