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已发布,根据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的主要依据以及绩效评价的主要基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社会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并按照《条例》、相关类型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查阅http://www.nsfc.gov.cn),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结束后,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重视科学道德、倡导良好的学风,反对弄虚作假和浮躁作风,同时也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如资助项目存在探索失败的情况,请在《结题/成果报告》中如实反映并分析原因,为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借鉴。
1.项目负责人应在2月20日前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及上传附件后,并完成在线提交。
2.为方便项目负责人,科技处将于2023年1月初会同财务部门清理账目,并为每个项目出具支出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科技处和计财处提供的决算数据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且有拨付合作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尽早通知合作单位参与者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其承担部分经费的决算表(应由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加盖公章),交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总经费决算表。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6. 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最终审核后的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打印并向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含附件,要求附件与结题/成果报告装订成一册)(双面A4打印)。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7.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学校将定期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原始记录进行查看。
8.为方便项目负责人,科技处仍将建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咨询群,群号将通知学院科秘,敬请关注。
四、科技处联系人:张艳 吴毅贵
电话:0591-83768654、83789729
Email:kyc313@126.com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已通知学院科秘);
科技处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