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种芳樟高效栽培与精油提取技术"第二笔使用费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23-03-29作者:创建部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规定,现对一项拟领取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进行公示。
  
转让项目信息:

纯种芳樟高效栽培与精油提取技术使用权于20194月转让给福建省南安市林业科技推广站和泉州市明道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性质为技术使用权转让,使用期限至2023430日止,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分二笔支付。

成果名称:纯种芳樟高效栽培与精油提取技术;成果评价号:闽农科(评价)字[2018]10号;成果评价日期:20181229日;第一完成人:邹双全。

第一笔使用费10万元已于2021年4月按规定分配完毕,现就第二笔使用费5万元的现金奖励信息进行公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岗位

奖励金额(元)

倪林

植物保护学院

副教授

项目负责人

16800

邹双全

林学院

研究员

成果第一完成人

20000

徐会有

植物保护学院

副教授

转化贡献人

2000

合计

38800

奖励金发放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合同编号:2021-3500-01-000426;登记机构:福建省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登记日期:2021-03-26;登记人员:福建05-dib

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329日至202341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其真实性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社会服务处 0591-87985143

校纪委:0591-83789210  

社会服务处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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