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规定,现对一项拟领取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进行公示。
转让项目信息:
一种纳米材料改性薄竹的生产方法使用权于2016年2月转让给福建鑫隆达竹木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性质为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期限至2019年2月,转让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成果名称:一种纳米材料改性薄竹的生产方法;专利号:ZL201110343347.2 ;专利授权日期:2013年12月25日 ;第一发明人:侯伦灯。
现金奖励信息: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岗位 | 奖励金额(元) |
侯伦灯 | 材料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项目负责人 | 22500 |
洪敏雄 | 退休 | 经济师 | 生产实验 | 10000 |
苏团 | 龙岩学院 | 副研究员 | 实验研究 | 4000 |
叶江华 | 武夷学院 | 副教授 | 实验研究 | 3000 |
杨远才 | 生命科学学院 | 副教授 | 实验研究 | 3000 |
合计 | 42500 |
奖励金发放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
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其真实性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社会服务处 0591-87985143
校纪委:0591-83789210
社会服务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