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福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23-04-21作者:创建部门:社会科学处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福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工作已经开始,此项目具体分为5个方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要求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

二、申报时间

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自2023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截止。各申报人要仔细研究《申报指南》和系列解读文章,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建议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在2023年6月8日前应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工作,留足修改完善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个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需通过学校申报,请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社科处联系沟通申报事宜。

(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甘右眉,联系电话:18649707939

国家艺术基金咨询电话:400-025-9525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6.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福建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文旅艺〔2023〕4号).pdf

 

 

社会科学处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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