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乐鱼(中国)2023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乐鱼(中国)(新版)发布时间:2023-06-06作者:创建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满足我校共建孔子学院的发展需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向我校遴选2023年赴孔子学院任教的汉语教师。

一、岗位信息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申请外校共建孔子学院的,需经学院同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包括完成2学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孔子学院汉语志愿者教师)。

(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符合我校岗位特殊要求(如有书法、茶艺、舞蹈、武术、职业技术培训等特长)者优先推荐。

(四)年龄一般在55岁(含)以下。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五)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七)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八)符合所填报孔子学院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报名时间

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69

四、任期及待遇

我校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赴任时间见平台信息,任期一般为2学年。任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续任,任期原则上不超过4学年。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经商任教孔子学院,将予以警告或责令其提前结束任期回国,并须按照我校规定的期限做好离岗和交接手续。

出国任教期间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附件1)执行。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1)保留校内原有职务级别及工资待遇;2)担任我校共建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并在任期内至少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将作为申请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 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进行填报《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下载保存表格。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表中“单位意见”须由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 所在学院评价推荐信(附件2)。所在学院如实对思想品德、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身心健康四个方面做出评价,并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

3. 将签字盖章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学院评价推荐材料打包发送电子版至国际处邮箱oice@fafu.edu.cn,邮件及附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乐鱼(中国)XX学院+2023汉语教师报名”,截止日期为613日;

(二)选拔考试和培训

推荐人员须参加由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具体选拔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在赴任前须参加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附件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pdf

       附件2:本校人员评价推荐信模板.docx

 

 

                   乐鱼(中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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