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省教育厅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二)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为做好项目结项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1.《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2份,需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及处长签章、所在学院/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章。纸质版无需装订以便扫描。
2.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3.《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4.《结题意见函》每学院1份,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学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5.纸质材料需于10月20日上午交至社科处(明德楼713室)。
(二)电子材料
1.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容包含:《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佐证材料(扫描版)。
2.《结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每学院1份,汇总表请不要更改表格格式。
3.《结题意见函》。
4.电子材料要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shkxc@faf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XX学院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结题项数)。
附件:1.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2.2023年度下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