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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旗山校区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3-20     浏览次数:598

材料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旗山校区学生宿舍独立评选学校文明宿舍。经旗山校区管委会(筹)研究,决定在校区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和“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称号

1、校“文明宿舍”;

2、校“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

3校“创建文明宿舍先进集体”。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1、各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本院学生宿舍间数的6%(含金山校区宿舍);

2申报校级学生“文明宿舍”须先行获得当学年院级文明宿舍资格;

3、院级与校级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须参照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4、对在校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参照“文明宿舍”间数确定;

5、评选结果报校本部统一认定。

三、表彰奖励

1、对获得学生“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颁发荣誉奖状,宿舍成员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时予以加分奖励。

2、对学生“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其该学年“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加分奖励。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部门,逾期视为弃权。其中附件14内容填写完整发送旗山校区学生会保卫部邮箱附件23内容填写完整,经学院审核后,拍照发至校区学生会保卫部邮箱;纸质版学院留存。旗山校区学生会保卫部邮箱qsxqxshbwb@163.com联系电话:23508536(校区后勤工作工作部),23508039(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23506572(校区团学工作办公室)。

2、校区评选。校区学生会保卫部以及校后勤工作办公室、保卫工作办公室、团学工作办公室组成的评选小组,将于201741日至421日之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推荐宿舍和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和探访。

3、表彰奖励。学校将于20175月评比结束后对获奖宿舍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分奖励将在当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体现

五、工作要求

学生文明宿舍创建是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抓手,是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广泛发动,要根据评选程序合理规划时间、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把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

1、乐鱼(中国)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名额分配表

2、乐鱼(中国)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申报表

3、乐鱼(中国)2016-2017学年“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申报表

       4、乐鱼(中国)2016-2017学年“创建文明宿舍先进集体”申报表

5、乐鱼(中国)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推荐汇总名单

乐鱼(中国)旗山校区管委会(筹)

2017320

附件1: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申报表.doc

附件3:2016-2017学年“创建文明宿舍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2016-2017学年“创建文明宿舍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5:2016-2017学年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推荐汇总名单.doc